
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:
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充分釋放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效能,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優化調整吉林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如下:
一、放寬“商轉公”貸款政策
1.放寬“商轉公”貸款申請條件。職工家庭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時,其商業貸款的還款時間要求由連續12個月(含)以上,調整為連續6個月(含)以上;
2.提高“商轉公”貸款比例。“商轉公”貸款的貸款比例由不高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%提高至80%。
二、提高再交易自住住房(二手房)貸款比例
購買本市再交易自住住房(二手房)的職工家庭,貸款比例由不高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%提高至80%。
三、階段性降低新建自住住房(新房)首付款比例
購買本市新建自住住房(新房)的職工家庭,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,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在吉林市行政區內無住房,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總購房款的20%降至15%,本政策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。
四、延長“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”階段性政策期限
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且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不受貸款次數限制,相關政策按照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,該政策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上述政策調整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,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。
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2026年1月19日
來源:吉林市人民政府
初審:靖露露
復審:羅安東
終審:許磊
|
主辦單位: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網站標識碼:2202000032 電話:0432-66490069 |
吉林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:
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充分釋放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效能,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,優化調整吉林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如下:
一、放寬“商轉公”貸款政策
1.放寬“商轉公”貸款申請條件。職工家庭申請“商轉公”貸款時,其商業貸款的還款時間要求由連續12個月(含)以上,調整為連續6個月(含)以上;
2.提高“商轉公”貸款比例。“商轉公”貸款的貸款比例由不高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%提高至80%。
二、提高再交易自住住房(二手房)貸款比例
購買本市再交易自住住房(二手房)的職工家庭,貸款比例由不高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%提高至80%。
三、階段性降低新建自住住房(新房)首付款比例
購買本市新建自住住房(新房)的職工家庭,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,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在吉林市行政區內無住房,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總購房款的20%降至15%,本政策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。
四、延長“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”階段性政策期限
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且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不受貸款次數限制,相關政策按照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,該政策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上述政策調整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,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。
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
2026年1月19日
來源:吉林市人民政府
初審:靖露露
復審:羅安東
終審:許磊